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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婚礼习俗大全(一)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2010年5月16日12:49    浏览:339次 
关于中国古代婚姻的习俗
古代成婚的年龄,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

  《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并且,“主人爵弁、 裳、缁 ,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据《吕氏春秋》记载:“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然可意会,难以言诠。

  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

  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

  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

隗又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

  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

  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

  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阿昌族的习俗与婚俗
阿昌族大部分聚居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陇川、潞西等县。有自已的语言但没有文字。由于长期和汉、傣族杂居,大多数阿昌人兼通汉语和傣语,使用汉文,普遍信仰小乘佛教。

阿昌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水稻闻名。水稻品种多、质量好,梁河地区的"毫安公"品种,过去曾号称"水稻之王"。阿昌族制造的铁器也极负盛名,以"户撒刀"著称于世。

阿昌族禁止在正月初一杀家畜和伤害动物;妇女生孩子未满7天时,忌讳别家男子进入院内。 阿昌族的卧房分布在正堂两边,老者居左边,其他居右边。男性长者忌进已婚晚辈的卧室。未婚男子可住厢房或厢房楼上。女性忌住楼上;男子在楼下,忌妇女上楼。忌妇女跨踩农具工具。

阿昌族热情好客,尊老爱幼,有许多优良的传统礼仪。有客来家小憩,主人要好酒好茶招待,吃饭礼让上座,如客人年轻,辈分小可推辞坐边座或下方坐;遇敬酒倒茶,忌不礼让就接受。

阿昌族待客有劝饭习俗,无论会喝酒、喝茶否,忌讳客人不接受;遇劝饭时,无论已饱否都应伸双手捧碗相接;双手接递或起身行礼,视为恭敬。通常劝饭是象征性的,通过劝饭讲情说意,乃至唱劝饭山歌抒情,表示欢迎客人才是真正的缘由。

阿昌族解除婚约婚誓,须退回盟誓的相片及头发。忌烧毁相片、头发,否则认为照片及头发烧毁后,人会大病乃至会疯。

阿昌族同姓忌婚配。有招婿入门习俗,上门男子须改名随女方姓。婚礼举行3天。在婚礼中新娘、新郎逐桌去敬糖茶,客人喝毕放少许钱币于杯中。

阿昌族男女青年结婚的婚宴上,首先要请新娘的舅舅坐在上首,并摆上一盘用猪脑拌制的凉菜,酒宴后舅舅要送新娘一条约4.5千克的带猪尾巴的后腿,称为外家肉,表示新娘要永远不忘娘家的养育之恩。

阿昌族历史上曾有抢婚和逃婚和习俗。抢婚一般由以下两种原因引起:一是男女深恋,但女方父母不同意,两人只好商定由男方来抢婚,造成既成事实后,迫使女方父母同意;二是订下婚约后姑娘反悔,男方不甘心,只好强抢,迫使姑娘就范。逃婚一般发生在双方父母都不同意的情况下,恋人只好双双逃走,以此争取婚姻的自由。

上述习俗由于时代的变迁和观念的变化,现已基本绝迹。 阿昌族结婚按长幼顺序进行,如长子未婚,次子和次女也不能结婚,姐姐未嫁,妹妹和弟弟也不能先于姐姐结婚。如弟妹先于哥姐结婚,则要举行"跨越礼"和给哥姐一些钱,以对哥姐表示道歉和尊敬。 阿昌族的小伙子在娶亲的时候,要请两个手脚麻利,动作敏捷的陪郎帮着撑雨伞。因为当新郎要进姑娘家的堂屋时,新娘寨子的年轻姑娘们都要从廊檐两旁向他泼清水,如果新郎被淋湿了,就会被人看不起;如果新郎滴水未沾,连陪郎也会得意骄傲。

据说,这伞是保护新郎免遭伤害的工具。在很久以前,有个阿昌族的小妹妹叫腊咪,在她六七岁时父母双亡,靠着哥哥过日子。十六岁时,两个哥哥分家,她便跟大哥在一起生活。

有一天,外寨一家叫腊纳的来向腊咪的哥哥提亲。因为要娶腊咪的这个小伙子平时娇生惯养,脾气不好,甚至连开销都不会算。为了能娶到腊咪,腊纳家的财礼给得十分丰厚,兄弟俩一算,除了办嫁妆外还能剩下一些用,也就爽快地答应了。

腊咪看不上这个小伙子,她喜欢一个叫腊舍的年轻人。一次对歌后,俩人交换了定情物,并约定了下次见面的日子。腊咪的两个哥哥知道腊舍把妹妹拐走了,而且腊舍家也送齐了财礼,心里很不情愿。两个嫂子见腊咪找了这样一个标致能干的小伙子也很嫉妒,就火上浇油,于是兄弟俩就想害死腊舍。

认亲的那天,天还很早,腊舍就到了腊咪的寨子。但腊咪的两个哥哥不让他进门,说"腊舍是晚上把人领走的,天黑了才能让他进家门。"

好容易等到天黑下来,腊舍的伙伴放着鞭炮,吹着唢呐,热热闹闹地进了腊咪家,腊舍高高兴兴地走上坷头,正想拱手作揖,突然几盆冷水从廊檐两旁劈头盖脑地泼下来,只见眼前闪来两条白光,腊舍一声惨叫就倒下了。腊咪听到这个消息后便把自己勒死了。

后来,人们为了保障新郎的人身安全,就在新郎到达新娘家门口时撑起伞来遮住新郎,叫做:伞护新郎保全身。因此,这种特殊用处的伞实际是阿昌族新郎的护身符。


阿昌族丧俗。行土葬俗。少数患恶病或妇女难产而亡者,须先行火葬再棺木土葬。死于寨外者,忌抬回寨内。人死后殓棺时尸体忌人、猫、狗等动物跨越。死者可带生前喜爱之物殉葬,但忌带金属物,故死者生前镶牙也得敲掉。

阿昌族在举行丧礼时多由"活袍"主持,彻夜诵经,敲锣奏哀乐,高唱"孝歌"。出殡后,禁忌动锣、抬丧棒等,否则认为寨中又会死人。
瑶族传统习俗
瑶族人民这些丰富多采的生活习俗,是瑶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瑶族人民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历史遭遇、卫生条件、生活方式、生产发展水平、宗教信仰和审美情趣的反映,是瑶族人民共同生活及其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瑶人好客,喜交朋友,遇有志同道合者,往往认为“同年”,结为“老庚”。“同年”、“老庚”或其他人到瑶家作客,受到热情款待,款客形式多姿别致,人情味浓郁,使人留恋忘返。

  瑶族有近30种自得其乐的大小节日,其中最隆重的有自称“勉”支的盘王节,自称“布势”支的祝著节和自称“拉珈”支的功德节。

  瑶族男女恋爱自由,谈情求偶,通过歌堂和野外对歌方式进行。而自称“拉珈”和自称“瑙格劳”(白裤瑶)瑶族的谈情求偶则采取别具一格的“爬楼”和“谈婚词”的方式。

  婚娶方式不同支系的瑶族有所区别。如“勉”支系的婚娶大都吹吹打打迎来送往,并举行“串亲”和拜堂仪式;“布努”系的白裤瑶婚礼由新郎亲族长者与新娘之舅互诵婚礼词,并通过吃串肉认亲戚,看鸡眼作婚证,观鸡蛋卜吉祥等方式来完成仪式。最简单的是“拉珈”支系的“半夜出嫁”,新娘半夜由人领到新郎家,与家人共进一餐团圆饭便完成婚事。不请客,不送礼,新娘随身带的嫁妆一般是锄头、镰刀之类的生产工具。瑶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有抬郎,“两边走”和娶妻3种。抬郎(亦称上门)在许多地区非常普遍,男“嫁”女家为郎,同样受到尊重。

  瑶族的丧俗因地区和支系而异。渔猎在瑶族生产和生活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并创造了简单有效令人赞不绝口的多种多样渔猎方法。其中捕兽捉鱼方法就分别有20种左右。

  瑶族与汉族一样,对于每个人来说,决定其社会地位的首要的基本关系,就是他在家族谱系上的位置。这个标志就是姓和名。瑶族不论男女都有姓。生前决定的姓,原则上终生不变(甚至包括死后)。和汉族一样,女子即使在婚后仍保持着娘家的姓。但是瑶族姓的体系与汉族有着重要的差别。就是说瑶族的每个姓又有分支,日本学者竹村卓二称之为“亚姓”,瑶语称之为“lub”,汉语记为“老”。各个“老”实际上就是各个宗族,起着祖先祭祀和外婚制度的单位的作用。因而瑶族的姓与礼仪、信仰、婚姻人口有着密切的关系。盘瑶按盘瓠传说有十二姓:盘、包、黄、李、邓、周、赵、胡、唐、雷、冯、沈。沈姓在漂洋过海时死亡,从此没有沈姓,只有十一姓。称自己为十二姓人。

  瑶族所形成的亚姓组织,在祭祀祖先的礼仪活动中,起着一种规矩和制约的作用。各个亚姓独有的祭礼形式,不管怎么说,都是和拜祭自己始祖的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属于同一亚姓的人们,都知道和其他亚姓有不同的祖先象征,都遵守各种禁忌,以此维持着宗族的联系。

  瑶族的姓和婚姻也有关系。据王同惠同志于1935年的研究材料,可知花瑶在明代初期移居到广西的时候,是遵守同姓不婚制度的。移民时,为了以同姓的宗族为单位,在瑶山的各地形成了一村一姓的村寨,而且村与村之间的距离相隔甚远,通婚不便。结果为了使村内婚成为可能,姓再划分为宗族,宗族内禁止通婚。宗族外,虽为同姓,也允许结婚。因而瑶族的姓有时可以成为族外婚的单位,但有时又不成为族外婚的单位。这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各瑶族集团所处的社会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制约。因而,这不是一个单纯用汉化程度所能推断的问题。

  瑶族的姓的体系不但与宗教礼仪有关,瑶族的姓还具有两重性。首先根据本姓,可以确定瑶族的族籍,其次根据亚姓,组成事实上的族外婚集团。这和汉族“同姓即同宗”的一元结构,具有根本的不同。如果把这些特点看成是在小规模的单位集团分散移居于宽广的空间的过程中,为适应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而出现的产物,那就是很恰当的了。以上论述,说明瑶族的亚姓(宗族)组织与祭祀、婚姻、人口的发展有着很深的关系。
温州结婚与民俗风情
] 明万历《温州府志》载:民间议婚以男女生辰,互易卜算,名曰开合。先由女家出庚帖,即将女儿出生年月日开给媒人。庚帖是用全柬帖子,页面写"百年好合",内面左、右两边,各帖上红签条。女家在左边一条写上"坤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右边一条,留备男方用的。写毕,装入红纸封袋,杂以果子、花生,外面用红线缚万年青和柏叶,取生旺寿长的意思。男方接到庚帖,陈列灶神前三日(或七日),并请算命先生合婚(有些人家则到庙宇拜佛求签)如不合,即将庚帖交原媒退回女方;如各方都合,七日中,家中又平安无事者,便在原庚帖右边红签条上,写上男的年庚,即"乾造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交原媒回到女方。女家也一样算命、拜佛、求签。不合,则将男方所帖年庚字条退还;合则由原媒将庚帖重交男家,这叫"开合"。
  
  [议聘] 开合既定,由媒人住来两方,议论聘金的多少与嫁妆的厚薄,这叫"议聘"。根据家庭经济情况,所定的聘金和嫁妆,差异是很大的。一般是聘金越多,嫁妆也越多,有的有钱人家,所办嫁妆不仅是房内,而且办到二堂、中堂所有用物,如锦屏、长条桌、插屏钟、大小锡台、掌灯、桌椅以及八仙桌。大座椅、地毯、纱灯、宫灯等。有的嫁妆,是8个橱,24只箱笼和颜悦8个箱头的东西。在农村,地富人家有多至用24只船为女送嫁妆的。家庭小康的,女家所办嫁妆,仅办一个橱、两个箱的。最贫人家,尿盘、脚盂桶、也不能没有,聘金虽少,但女家赔钱,仍是一倍。所以有"养女儿是赔钱货"的俗谚。
  
  [小定] 议聘既定,男家行小定,也有叫"插定"。旧时,其聘物以金银指约为重,普通是金戒指一双。礼饼四包以及鸡、鹅、鱼、肉等。女家的回盘,是江西碗和荔枝、圆眼、红枣之类。江西瓷碗一定要用。碗,温州方言谐音"稳",是稳当的意思,男家要保藏到成婚那天拿出来用。送礼时还要写礼帖一张:"媒妁通好,其纳采曰起帖"《温州府志》。故小定也叫"起帖",还有叫"送纳"。意思是男方送礼,女方纳礼。
  
  [送日和定亲] 男家选定婚娶日子,通知女方,因为是送婚娶日期,故叫"送日","备钗钏、羊酒之属,以白金代色缯请期,曰送日。"《温州府志》所送的礼物有金饰、猪肉以及彩饼等,也有的把送日和定亲合并在一起举行。 定亲,叫大定。男方要送去两份龙凤婚书,一份是男方给女方;另一份留有姓名空格,给女方家长填名的。女方将男方给自己的婚书收起,而将自己所填的婚书,装入原帖盒内送还。 定亲的双方礼品,温州各乡风俗,男方也是鸡、鱼、猪肉、荔枝、圆眼、枣、栗一类,比小定增加一倍左右,还有一对银手镯和若干衣料等。女方回盘是花色物料及彩饼等四色。也有的有钱人家,在大定时,大肆铺张,所用猪、羊、鸡、鸭,都是双倍。还要宰猪、羊各一头,作成麒麟形状;又有鸡、鸭各4只,宰后摆在盆里,作成多种花样,而加外还有活的猪、黑羊各一头,鸡、鸭各4只。其他吃的、用的、穿的,也一概置备齐全,用"方盛"(即盛物方柜)扛抬,招摇过市,夸张豪华。有些地方,论财鬻婚,在定亲时,有因婿家礼物简陋,而丢掷器皿,辱骂媒氏。《永嘉县志》载:"永嘉内鲜积聚,而务外饰。宴会丰腆,嫁女盛妆奁,虽中户亦勉强循俗。"有些地方新妇入门,嫁妆简陋,舅姑因之终身愤恨者有之。这种嫁女的奢侈风俗,在清朝同治以后,愈演愈烈。清同治十一年,戴玉生在《瓯江竹枝词》中云:"争奇炫异竟如何?嫁女妆奁盛绮罗。物力艰难应共惜,糖糕三百已多几。"自注:"温俗婚嫁,习尚奢靡,舂粉为糍曰糖糕,相馈遗。数十年前,多不过三百双,人犹讥之;今中户辄倍增;大户或增二三倍,他物亦是。"
  
  [送糖金杏] 迎娶前,男家还要送糖金杏给女家。金杏,即石榴。这是把糖染成红色,煎成浓汁,然后用模型压出石榴形状,冷却即成。有的一个有三四斤重,小的一个仅几两重。送礼时,一般是大的送一个,摆在新房中;小的则视女家亲友多少而定,有多少家亲友,就送多少个,表示祝贺婚后早生、多生子女,象石榴般的多子。这是古代以石榴预祝子孙众多习俗的遗风。
  
  [待嫁酒和上头礼] 婚期前一日,女家亲戚都来送嫁,要设宴款待,叫做"待嫁酒"或"起嫁酒"。男家要送礼给女家宴客,礼品有麻糍(要装在小的花鼓筒中)以及猪肉、羊肉、鸡、鹅、鱼之类。有诗云:"粉黛胭脂百合香,珠红奁具线金箱,坐筵未配鸳鸯爵,先说儿家饯嫁忙"《瓯江竹枝词》。这天,母亲要为女加笄,谓之"上头"。日中,女家集宴于首席,曰"开额酒"。古时女子15岁是及笄之年。有的是在许嫁时加笄,讳了名而称字,是上古的仪礼,故称"加笄礼"。
  
  [搬送妆奁和六局利市] 六局是代女家做嫁妆的工人,即裁缝、方木、圆木、漆工、铜匠、锡匠。婚娶这天,等待男家前来迎娶,如被褥、锡器、衣橱、脚盂等,各以红头绳扎缚坚固,系以万年青、柏叶,一套套堆叠起来,但又故意留几件主要的不扎缚。当男家彩旗鼓吹迎娶嫁妆的人众来临,吃过汤圆、茶点后,六局工人向前道喜,请其主持人给付利市钱,争多论少,直到讲定,颇费一番口舌。如讲不下来,那几件主要嫁妆不扎缚,就无法挑抬。《永嘉闻见录》载:"永嘉娶妇,先期折银抬饭,送至女家,分给诸工匠之造妆奁什器者,谓之六局银。"讲妥以后,就将嫁妆全部扎好迎出,抬抬挑挑,在大街招摇过街,炫耀光彩,道旁人众延颈驻足,夸赞女家之荣。《瓯江竹枝词》云:"箱奁金剔复螺嵌,贫女于归夜语喃。好有助妆钱一万,为儿添制缂丝衫。"在平阳还有以黄牛送嫁,俗称"踏路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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